近年来,我国跨境营商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很大成绩,但对比世界最高标准,对照国际经贸规则最新趋势,环顾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出现的新形势,我国贸易便利化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一是疏解口岸监管非核心功能,最大限度保持口岸畅通高效。建议将政府非必须承担的职能,还给市场、还给社会,将需要由政府承担但非必须在口岸实现的职能前推后移,推动海关等部门的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聚焦到最核心的国家主权、经济利益和边境安全上。
二是提升口岸执法的标准化水平,确保贸易执法的规范统一和公开透明。规范统一和公开透明是企业运行可预期的重要前提。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口岸执法标准和程序,最大限度提升口岸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是坚定不移推动口岸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建议政府主导,打破利益格局,建设口岸各主体共同参与的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应用大数据理念、制度和方法,推动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实现口岸协同,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是加强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更大限度实现国际贸易制度标准的协调统一、执法互认。建议继续积极参与、主导国际经贸规则的协商与修订,在关税减让、非关税措施削减、原产地认定、海关程序简化、生物与生态安全协同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共同推进“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更好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
五是建立贸易便利化指数,监测评价各口岸整体效能和政府贸易执法的效率和水平。科学测算各口岸可预期的通关时间和成本,综合评价各口岸数字化水平及企业守法便利程度,以简明清晰的标准指标,引导推动全国贸易执法的规范统一和效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