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财经周刊

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为公平竞争铺路!

——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1月23日   第 07 版)

本报记者 崔吕萍

“虽然目前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监管也面临一些难点问题,但结合此前在数字经济监管模式方面的多种尝试,以及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可以说,我国已具备了塑造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秩序的良好基础。”谈及此,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这样表示。

我国数字经济在全球占据领先地位,但在黄勇看来,挑战也不少:一是如何发挥我国“多法共治、多部门共管”的监管体制特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包含能够适用于数字经济的条款,厘清市场监管部门、工信部门、网信部门的监管职责,需要在实践当中加强协调和探索;二是如何评价和借鉴国际经验,进而拥有符合国情和特色的数字经济监管价值取向;三是如何实现以监管促发展的初衷,具体来说就是在监管数字经济行业时,要统筹好国内和国际、当下与未来。

“国家反垄断局的成立,既落实了中央关于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的重要部署,也进一步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更符合国际上实施反垄断法的普遍经验与我国的特殊国情。同时,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成立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招。”在黄勇看来,当前,我们所面临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国际环境日趋严峻复杂、百年未有的变革局面。全球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通过大水漫灌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在短期见效的同时也会导致中长期的低迷甚至衰退。恰逢此时,党和国家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模式给出了正确的解答。

另外,黄勇表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双边、多边经贸协定中都包含了竞争政策的条款,比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CP)中的竞争专章、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的竞争政策、国有企业专章等。未来,国家反垄断局需要在协调国内竞争、产业、财政、就业等政策方面,以及在国际市场竞争的衔接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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