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文杰)“希望不断推进老年友好居住区环境建设,对公共通道、公共照明、社区休闲绿地、街心公园、社区健身场所等公共空间进行适老化改造,使老年人不仅‘下得了楼’,还‘出得了门’‘上得了车’。”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就“支持居家社区养老业加快发展”的重点提案进行督办。提案人对提案办理过程及结果表示满意并提出进一步建议。
会上,自治区政协委员周晓涛作为主提案人,介绍了提案的背景和建议。宁夏90%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住养老院的只有少数。但是自治区的财税政策更倾斜于占少数的机构养老,提案建议政府进一步优化财税政策,引导和支持居家社区养老业加快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建立老年人护理等级评估机制,实行老年人评估全覆盖’建议,我们对60周岁及以上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重度残疾、失能、失智、失独家庭的老年人等进行了能力评估……”提案主办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对委员们的建议逐条进行答复,同时也说明,目前只有部分县区开展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全区统一的评估机制还不完善,下一步将开发符合自治区实际的统一规范、可操作的评估工具,在全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
截至2020年底,宁夏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6.17万人,含在建现有养老机构168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1个、农村老饭桌615个、养老机构床位数3.2万张。去年5月,宁夏被国办通报为养老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五个省份之一。委员们认为,提案主、协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答复落实有效,对办理结果满意。
会议认为,自治区着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的任务还十分繁重,相关部门要继续提供匹配的服务,鼓励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养老专业化服务。
会议建议,推进家庭适老化人居环境建设,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和自理生活能力。研究社区养老中基本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等与医保衔接的具体办法,针对社区为老年人助餐实际情况,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于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养老服务商,食品监管部门同步备案后允许其提供配餐送餐服务,以食品安全为监管重点。构建社区“医养护”一体化服务网络,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医食”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