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调研

全国政协委员钱学明:

管办分离建好“县域医共体”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4月20日   第 11 版)

本报记者 吕巍

人才匮乏、专业能力水平低是一直制约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症结。虽然我们国家早已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组成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但在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民建广西区委会主委钱学明看来,不少地方的“县域医共体”建设并不到位:有的是让县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简单在形式上挂牌联合,并没有实现“体系一体、利益一致”,并没有实现资源下沉、双向转诊;有的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为主体,建了3个“医共体”;还有个别县甚至拉上民营医院,建设了5个“医共体”。

“由于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只是专科医院,并不能全面帮扶乡镇卫生院,这样的‘医共体’显然难以发挥作用。据国家卫健委统计,全国754个试点县中只有70%达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标准。”钱学明说。

在他看来,“县域医共体”建设之所以走样、变形,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县级党委、政府没有尽到改革的领导责任,而是把改革任务直接交给县卫健局。他建议明确改革责任,由省级党委、政府负责统筹推动、市级党委、政府负责协调落实、县级党委、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确保“管办分离”。而其中,明确县级党委、政府主要改革责任,加快转变县级卫健部门职能,从直接开办公立医院转变为监管医疗卫生行业尤为重要,是真正实现“管办分离”的关键。

“此外,还应明确建设标准,做到‘体系一体’。”钱学明说,2019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已经明确提出了“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的13项重点任务、11条评判标准、26条监测评价指标。应尽快全面、客观总结各地“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明确“县域医共体”的数量标准。

“对于50万人口以内的县域,应以县人民医院为基础,建设1家‘县域医共体’;对于50万人口以上的县域,可以酌情建设2家及以上‘县域医共体’。以此确保各地‘县域医共体’都能改到位、建得好、起作用,进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相关部署,真正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钱学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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