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意周刊

违规办理或实施诈骗

利用公租房非法牟利现象有所抬头

陕西省政协建议提高警惕给与严厉打击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12月12日   第 05 版)

本报讯(记者 路强)在陕西省政协近日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中,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指出,借公租房申请实施诈骗的现象需要警惕。

公租房是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陕西省政协提案委了解到,利用公租房非法牟利的现象近期有所抬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非法中介利用管理漏洞和腐败行为,替申请人违规办理公租房租赁,承租人一般不符合条件,不会声张,少有被人举报;二是非法中介假称有内部途径,诈骗申请人钱财,实际并不能替申请人租赁到公租房,一般每单诈骗1至2万元。由于申请者理亏,举报较少且难立案,违法中介得以持续行骗,规模有所增长。

针对此类现象,省政协提案委建议:

采取预防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应明确中介机构不得在广告中声称“代理公租房申请”“公租房政策咨询”,广告内容不能涉及公租房和开展有关公租房的业务,并制定相应惩处措施。

公开申请流程。住建部门在官网公开公租房租赁规则、申请流程、总体信息、项目信息、轮候信息,将全流程晒在阳光下,不给违法分子留有操作空间。

优化审核程序。统一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填报资料,线下核验资料,压减审查层次,取消社区审核层级,尽量做到一件事情一次办。

调查违法行为。对通过中介成功租赁公租房的违法行为,以及收取申请者中介费用实施诈骗的行为,均予以严厉打击。

警告违法中介。在官网申请页面明显位置向申请人公告说明“政府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个人代理公租房办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公租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费的行为,均属违法。对违法代理行为,将追究代理人责任,取消申请人资格。”组织人力在微信、抖音、知乎、微博、小红书等平台有关本地公租房话题下,对引导公众付费代办的账号,以公安机关的名义跟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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