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设立社区基金会的区(市)县,从市级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激励资金中一次性给予80万元激励。鼓励区(市)县根据自身情况出台关于社区基金会注册资金、运营经费、办公场地、专业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对运行规范、指导发展社区基金成效明显的社区基金会按一定比例给与年度运营费用支持,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工青妇、商会协会等群团组织、社会团体与社区基金会开展项目共建、联合筹款。支持在蓉举办的各类赛会、旅游景区与社区基金会合作,为社区基金会拓宽资源渠道。
引导社区基金会探索投资教育、养老、医疗、家政等民生领域的社区商业。搭建金融行业与社区基金会合作平台,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与社区基金会创设普惠保险、慈善信托、服务信托等社区发展治理类服务产品。支持社区基金会通过股权投资参与社会企业资本运作。
打造“成都社区公益日”品牌,每年6月3日在全市层面组织社区基金会开展社区服务、慈善捐赠、邻里互助等主题活动,每年轮值举办“成都603社区基金会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