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是文明历史的见证与结晶。中华文明土壤中孕育出的文物古迹,承载着天人合一、海纳百川、以民为本、礼乐教化等文明特质,并以其精湛的工艺、恢宏的气象、高远的意境直抵人类心灵深处,成为举世公认的文明瑰宝。除此之外,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更加鲜明地体现了民间的智慧、大众的审美和日常化的生活观念,更加接地气、慰人情、近人心,成为维系全中国各族儿女和世界华侨华人的精神纽带。因此,优秀传统文化遗产资源的教育转化是一项崇高的文化教育事业,事关民族根脉的延续,事关精神纽带的维系,事关文化自信的确立。
我们要从民族精神维系的政治高度,注重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资源的精心选择和意义阐释。在世界四大古代文明中,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浩若群星,光辉灿烂,从未中断,需要我们通过恰如其分的方式,让青少年一代掌握、内化、接纳、弘扬,进而转化为自觉行动。传统文化不仅裸露为表面的物,还凝聚成种种制度与风俗,那种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精神更深藏在人们的心理结构中。因此,找出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中普遍有效和亘古长存的东西,才更值得我们珍惜,更能树立我们的民族自尊,确立文化自信。比如,以《尚书》为代表的中华典籍,见证了中国民本思想的发端;以太极拳、蹴鞠为代表的体育活动,体现了中国人顺应自然的人生智慧;以绘画、书法、诗歌为代表的艺术,隐含了中国人灵动飘逸的心灵世界。这些瑰丽的文化密码,讲述着我们中国人从何而生,为何而来,又该去向何方。因此,中小学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遗产教育,应立足传承民族精神的高度予以精选,精选那些最能直观集中地体现中华文明何谓何为,最便捷有效地展现中华文明优秀基因的文化遗产。
中小学开展优秀传统文化遗产教育,要注意既重形式,更重内容。至于搞不搞专门教室,穿不穿长袍大褂,不必做统一要求,关键是把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遗产起源和发展以及对人类的重大贡献更加清晰、更加全面地呈现出来,讲清楚蕴含其中的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更好地发挥以史育人的作用。此外,还要警惕将文化遗产传承演变成一种单纯的外在知识、技能的学习。如果仅仅止步于文化遗产的表层部分,而忽视文化遗产背后深藏的文化内涵、文化意蕴、民族心态和民族情感,则很难真正内化和深入到学生的精神世界,这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初衷是相悖的。
从培养学生文化自信的视角,努力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独特性和普遍价值。文化自信是一个艰巨的过程,首先要认识自己的文化,同时了解所接触到的各种文化,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的多元文化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中华文明自古就崇尚“和能生物,同则不继”,有更大的包容性和相对的独立性,不但有纵的继承积累,还有横的借鉴吸收。从历史发展来看,这种借鉴吸收是双向的,有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是在吸收借鉴外来文化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民族传统而形成的。如印度佛教传入中国,与中国原有的文化相结合产生了中国化的佛教宗派天台、华严、禅宗等。有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经传教士传播,被国外纷纷效仿,成为中外人文交流的象征。如南京的大报恩寺琉璃塔,在西方世界传播较广,不少国家纷纷仿照它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起了中式宝塔,如英国的邱园宝塔、法国的香侬宝塔。
中小学的优秀传统文化遗产教育不必拘泥于自己的文化之中,可结合历史史料挖掘文化遗产所具有的跨文化属性。如讲授中国小说时,可以同题材西方小说为参照,既能找到中西小说均集中于“愤政治之压制,痛社会之浑浊,哀婚姻之不自由”这些共同特征,也能发现中西小说叙述方式之悬殊。如此可以帮助学生看到中华文明在世界文明中的独特性和普遍价值,发出这样的感慨:“他们与我们多么相似”,“他们与我们多么不同”,进而充分把握中华文明的特点,增强对其他文化的理解和宽容,这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
非遗传承时不我待,任重道远,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艰苦探索和不懈奋斗。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