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发言摘登

■■■民革中央:

加速数据流通融合 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7月31日   第 03 版)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既是新动力,也是新生产要素,更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催化剂。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价值、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就是让数据流通融合,变成真正的“源头活水”,这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商业数据交易、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存在商业数据交易流通面临掣肘、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商业流通数据供需主体缺乏开发利用技术,难以将大量原始数据加工成为数据产品;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数据交易的合法性面临不确定性;大型互联网平台话语权不断增强,导致“大数据杀熟”等基于数据优势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日益严峻。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普遍以“体内循环”为主,政务数据共享壁垒仍难打破,条块分割问题普遍存在,“不愿、不敢、不能”共享数据的问题依然突出,地方大数据机构对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欠缺;政企之间数据资源对接困难较大;企业因利益问题导致数据开放受阻,出于保护商业机密或节省数据整理成本等考虑,不愿交易或分享自身数据。

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做到全国“一盘棋”

一是基于新成立的国家数据局,从国家层面出台加速数据流通融合的专门指导性文件,完善激发数据要素价值的顶层设计。

二是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制定公共信息资源保护和开放的制度性文件。从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梳理,形成标准规范。

三是建立互信、互认和互动的数据通信协议,将以往单个部门数据的公开,转向政府公共数据的整体开放,让数据共享从互通互联走向数据上的互信、互认和互动。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发展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集中统一领导、协同高效运作的国家数据管理体系,明确中央与地方数据职能部门,科学设置地方管理机构。统一职权范围,推进数据资源管理的统筹协调。

二是引导行业推进数据流通,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激发行业数据要素流动的政策文件,明确行业数据流通规则及开发利用路径。

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快数据分级分类,推广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流通平台、数据源、数据使用等主体的责任义务,并倡导信息透明与第三方审计监督等机制。

三、做强数据产业,建立数据价值“发动机”

一是加强大数据核心技术研发,依托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重点研发大数据存储管理、分析挖掘、数据安全、非结构化数据处理、智能分析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提前布局自然语言处理、语义理解和机器学习等关键技术,降低对国外技术的依赖。

二是建立产学研用协同联动机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大数据开放实验室,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开展大数据分析关键算法和关键技术研究,培养大数据专业人才,联合企业加强实践应用。

三是构建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大数据技术促进中心,汇聚经济社会等相关数据,创建面向经济社会管理决策和社会服务的大数据应用机制,促进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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