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目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性、便捷化为努力方向,各级政府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同时,在对云南部分地区调研中发现,因受城乡“二元”结构、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影响,各种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间、地域间还存在着分配不平等、不均衡的现象。
一是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可及性还远远低于城市。如医疗卫生方面,部分地方“医共体”有名无实,少数乡镇卫生院仅能提供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教育方面,城区高中学校高考一本上线率是农村高中的几倍甚至十几倍,部分农村年轻父母选择进城打工,就是为了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
二是同类公共服务在不同地区的服务质量、专业化水平上存在很大差异。离城市较近且交通便利农村地区的医院、学校、公共文化产品及生产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条件优于偏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较好、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大的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要优于其他地区。
三是不同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差距很大。随着“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公共文化、公共科技、公共卫生服务下乡进村已基本实现常态化。但养老服务等领域在农村的“空白”还较为普遍,有养老机构的乡村也不同程度存在可持续运行等问题。
四是乡村公共服务人才缺乏。人才“引不来、留不住、培不出”的现象突出,乡村公共服务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形成系统化的财政投入运行保障及人才培养机制。
为此建议:
一、聚焦基本公共服务根本属性,加快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公平性、普惠性和公共性的特征,统筹利用好各方资源,加快填补空白和短板,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同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公共服务,提供多元化公共产品供给,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聚焦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有利于公共服务下沉到乡村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对县乡政府的绩效考评机制,建立起以加强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县乡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公共服务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正确的政绩导向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大财政对乡村公共服务投入的同时,积极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个人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增强村级组织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三、聚焦科技赋能,增强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巩固拓展“数字乡村”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各部门数据整合和互联互通,消除“数字孤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农村居民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充分利用越来越成熟的远程教育系统、诊疗系统,增强教育、医疗优质资源惠及偏远农村的可及性。针对目前农村“空心化”严重的问题,着力开发方便好用的公共服务数字平台,让农村文化程度低的老年人也能够享受现代信息技术的便利。
四、聚焦人才培养,加强乡村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人才下沉乡村、县乡交流等机制,促进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合理流动。公共服务人才“国培”“省培”等计划进一步向乡村倾斜,深化东西部协作机制,利用东部发达地区资源帮助西部地区培养更多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人才。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合理设置专业,为基层定向培养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乡土人才,为不断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