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慈善周刊

四部门共商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多地调整低保渐退期 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本报记者 顾磊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9月12日   第 10 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国“两会”提案建议协同办理,9月6日上午,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残联相关司、处负责人及北京市残联、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残联相关负责人,就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相关政策,激励残疾人就业创业积极性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的社会救助政策日益完善,对困难残疾人的保障和兜底功能不断增强。民政部会同社会救助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兜牢兜住困难群众民生底线。同时,出台了低保对象就业渐退期和低保资格认定扣减就业成本等政策,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与鼓励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政策相互促进。

此次会议对全国各省(区、市)关于低保就业渐退期有关规定进行了研究,不少省(区、市)将低保对象就业后的渐退期在6个月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延长,一些地区对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给予一至两年的就业稳定期。北京市、山东省积极推动完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低保资格认定办法,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举措得到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记者获悉,出席此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残联副主席程凯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完善残疾人低保政策,进一步调动残疾人就业创业积极性的提案》。据中国残联去年5月至10月对819.2万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进行的基础信息核查,101.8万残疾人有就业意愿和生活自理能力,6.2万残疾人有就业意愿但无生活自理能力,570.7万残疾人没有就业意愿,另有139.4万残疾人为在校生、退休人员等特殊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570.7万虽在就业年龄段却没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残疾人中,有近一半(274万)的残疾人享受着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这部分残疾人普遍担心就业创业后将被取消低保资格,进而失去与低保身份捆绑的子女入学、医保、住房等一系列福利保障。在留住低保身份及待遇和因就业创业而失去低保二者之间,大部分残疾人选择了更加稳妥的留住低保而不去就业,类似情况在部分非残疾的困难群体中同样存在。

程凯建议,适当延长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群低保渐退期限,应在1年以上,也就是在稳定了就业与保障之后再逐渐退出低保;全面落实对已纳入低保范围同时努力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尤其是从事盲人按摩、辅助性就业、公益岗位就业等的残疾人,在核定其家庭收入时扣除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部分的政策,以体现对残疾人等最困难群体的兜底就业帮扶和稳定保障。

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这为做好残疾人民生保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次座谈活动中,参与各方表示,下一步各部门将认真按照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要求,积极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完善与落实,研究探索根据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分层次多维度的救助方式解决残疾人的特殊困难,持续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创业激励和就业帮扶,帮助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赋能就业、实现价值,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2023-09-12 本报记者 顾磊 四部门共商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49573.html 1 多地调整低保渐退期 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49,57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