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

落实政策护航 做实环境保障 精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济光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12月05日   第 03 版)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今年下半年以来,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加快落地见效,国家相关部门和全国各地方相继出台若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举措,对于精准破解民营经济发展,涉及财政税收、投资促进、金融支持、营商环境、体制机制等诸多方面,既体现了民营经济发展政策需求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手段、方向的一致性,也注重了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从而为具体实施的明晰化、具体化、精准化奠定了坚实的可操作性基础。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进一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25条具体举措,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显然,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无论是针对经营困难的纾困政策还是重振企业家信心的法律规制,无论是具体化可操作的财政补贴还是民营经济发展重大政策的组织协调,抑或,无论是民营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还是支持民营企业用好金融市场,无不直击民营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因而具有明显的政策“组合拳”特点。随着上述系列化配套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和陆续落地,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不公平竞争、企业融资难、要素成本过高、营运规制和信息服务欠缺等市场约束性矛盾,将会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将会得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

目前,在如何推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加快落地见效方面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应当在理顺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前提下,精准跟踪、全面把握并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不断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定心剂”、按下“快进键”。

第一,以切实强化部门联动与协作为主线,提升共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合力。在宏观管理层面上强化协调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互动关系,特别是要在投资计划、新建项目、资源分配上形成良性部门联动。建立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梳理重大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引导有关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民营企业以充分的金融支持。定期检查和监督国家部门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举措的实施情况,加快支持政策向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的转化。全面梳理民营企业的关切和期盼,在投资项目、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硬支持”的基础上,积极优化各种“软支持”的发展环境。

第二,以民营经济发展政策阶段性效果评估为契机,锻造政策性文件与实质性发展之间的正向关系。加强民营企业政策需求大调研,调查了解已有支持政策的落地实施情况,强化政策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匹配度,降低政策实施的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预期。以解决好民营企业贷款难贷款贵、民间投资准入门槛过高以及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为优先选项,重点消除投资者信心不足、提高短期政策刺激反应,把理性研判民营经济动态发展方向、调理投资者行为回归常态作为统领全局的“先手棋”。强化支持政策的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从体制机制、融资支持、减税让利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快提振民营企业克服短期困难的信心。

第三,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为重点,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潜力和创新活力。全面实施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重点突破某些重点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取消对民营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推进以PPP为重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和健全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规范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收费标准,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关于避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行为规定,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和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确保事关民营经济发展的审批机制、办事流程高效便捷,探索建立融GDP、就业、创新、环保及社会管理等为一体的干部考核和激励新机制。

第四,以推动公平竞争和经营主体均衡发展为导向,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大对侵犯产权行为的查处力度,甄别纠正一批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产权环境,提升民营经济的投资预期和信心。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优化政府专项资金面向民营企业的尖端性研发项目、技术引进项目的支持政策。切实降低民营经济运营成本,改善税费缴纳机制和服务,推行“简单易懂、成本低廉”的税改措施,建立并公开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

第五,以培育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为核心和落脚点,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树立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和亲商、惠商、安商的理念,营造民营企业正当经营活动受到有效保护、企业家拼搏进取精神受到应有尊重、创新创业活动受到鼓励的社会风尚。围绕鼓励企业家精益求精、敢想敢试,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支持企业家持续探索创新。积极倡导各级党政干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带头讲诚信、守诺言,做到“新官要理旧账”“换人不换政策”“换届不换规划”,要多关注、多引导、多支持,帮助解决民企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少检查、少评比、少添乱,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作者系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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