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国家高度重视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积极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确保能源供给的稳定、安全以及可持续发展。山西等煤炭资源大省坚决落实国家下达的煤炭增产保供任务,有力保障了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持续高强度保供,资源型省份在资源续接、矿区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面临巨大挑战。”全国“两会”期间,山西省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建立国家能源保供补偿机制。
委员们建议,国家建立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向能源保供地区倾斜机制,与保供产量、调出总量和增量挂钩,加大对能源保供省份转移支付力度和煤炭保供奖励资金投入,推动煤炭智能绿色安全开采和清洁低碳高效利用。
“建议国家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方面给予山西倾斜支持,提升煤炭作为原料和材料的使用比例。扩大能源保供特别债、能源保供专项贷款、能源保供专项再贷款等支持,充分发挥其对保供稳价、对冲国内外能源安全风险的双重作用。”委员们表示。
委员们提出,应借鉴粮食区际利益补偿机制、水价格形成分担及补偿机制,在以长协价保供的省份中,探索建立煤炭产销区“治理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受益省份在山西生态环境治理、先进制造、数字经济和绿色能源产业等方面投资建设,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方式,从以前“供需合作”向“供应链合作”转型,逐步形成多元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煤炭产销合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