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网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是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从源头上治理水体污染的根本措施。
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为了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先后出台了加收电力建设基金、加收铁路建设基金、加收机场建设费、收取电话初装费,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等一系列政策,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大规模开展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国际上看,为了解决污染问题,20世纪70年代,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出“污染者付费”的倡议,要求把人民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污染内化为相应的生产生活成本。为解决地下管网建设资金来源,建议:
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将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成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污泥处置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污水处理费。发行超长期国债,专项用于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征收地下管网建设资金,由各地分散决策,实施过程中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补助。价格调整到位后,停止超长期地下管网建设国债的发行,转到通过加价方式筹集地下管网建设资本金。开展市场化融资,征收的地下管网建设费作为资本金,面向社会发行地下管网建设专项债券或永续债,每年向社会融资用于地下管网建设。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