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如何降低新污染物污染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美丽中国建设的不利影响与潜在危害,成为当前以及今后需要深度思考的课题。
建议: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与指导作用,科研院所提供技术支撑,合理规划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摸底排查”“风险评估”和“综合防治”三个阶段。政府牵头成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专家智库,设立和启动新污染物科技专项,加快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科研基地和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对于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实行“一段一策”。
完善新污染物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重点污染场地筛选值、行业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基准研究,做好排放源的筛查与管理控制工作。同时,解决新污染物跨界传输问题,揭示外来源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潜在危害,动态掌握新污染物环境污染状况,实现对新污染物从源头禁限、过程阻控与末端治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污染监管模式。
建立适宜于新污染物的多环境介质管理框架和治理模式;强化新污染物的源排放、迁移转化及归趋行为研究;评估新污染物的物质形态、毒性作用影响因素、剂量-效应关系;建立多环境介质新污染物动态趋势评估机制,制定新污染物风险管控要求及环境安全标准;系统研究新污染物时空演变规律及风险传递效应,并将新污染物治理逐步纳入监管体系,形成多环境介质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模拟、防治、管理的“5M”研究与管控技术体系。
研发生物基材料针对新污染物的高效可持续控制去除方法,形成适用于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新污染物高效去除与环境修复新技术。
强化对农药、抗生素、塑料制品及个人护理品正确合理使用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适时、适量使用农药、抗生素以及回收利用农业塑料废品的专业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