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国之大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尽管各地陆续出台生育支持和就业保护相关政策,但现有政策仍呈碎片化状态,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突出表现为:一是因生育造成职业中断而减少培训机会,职业晋升机会减少;二是由于公共托幼机构短缺、婴幼儿照料成本高等原因,一些职业女性中断就业,退出劳动力市场;三是女性生育假期政策标准不一、落实效果差、缺乏监督机制;四是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仍然较窄,企业缺乏落实生育保险制度的积极性;五是女性就业保护政策偏向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正面激励措施有待补充。
建议:一是加强立法,消除就业和职业性别歧视。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中重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完善就业支持体系,强化因生育中断就业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的政策保障,支持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
二是加大对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普惠性托育服务的供给水平,着力解决家庭养育难题,助力女性平衡工作与生活。
三是建立更为统一完善的生育假期制度。国家层面统一生育假期标准,将生育奖励假并入产假,改变全国生育奖励假省际差异的现象;优化生育假期结构,清晰界定每种假期的功能,形成更加完整的生育假期体系;建立探索父亲休假配额措施,以实现父母共担养育的责任。
四是加快女性生育权益保障和就业保护制度建设。以生育保险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政策,并在制度设计层面树立鼓励就业的核心理念;继续推进二险合并后的生育保险改革,重点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并对经济上陷入困难的生育妇女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形成托底保护;探索生育成本合理共担机制,实行企业、政府、个人三方共同筹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