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优秀的民族文化是推动一个民族创造与发展的不竭精神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这为我们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为我们做好民族文化传承与弘扬提供了政策支持。全国各地各族人民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不断加强做好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弘扬工作,多姿多彩的民族优秀文化已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纽带。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目前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发展方面,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
一是民族特色流失加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族聚居地区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民族地区的民族特色和乡村特色正逐渐减弱,少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受到较大冲击,如民族传统建筑、民族服饰、民族歌曲、民族技艺、民族习俗等传承呈现逐步弱化现象。
二是培育土壤流失加剧。随着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审美观的变化,部分传统文化的需求逐渐减少,使得相关市场逐步萎缩,甚至一些民间艺术的生产方式正在逐步消失。如刺绣、蜡染、植物染、传统民族服饰等技艺,虽然随着民族地区旅游发展获得一定的细分市场,但受制于审美层次、价格、适用范围等因素,市场环境并不理想。
三是文化传承后劲不足。由于民间艺术常以口口相传、亲身示范的方式传给下一代,致使许多民间艺术短时间无法掌握,且因民族地区大部分年轻人外出务工,民族艺术传承人大幅流失,加之民间艺术文化传承人补助资金少等因素,造成当前民间艺术活态传承和产业发展老龄化较为严重、后继乏人、后劲不足的局面。
建议:一是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加以支持。请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民族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民族文化、民间艺术的专项支持力度。同时,出台意见指导各地将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切实加大经费与人力资源的支持。
二是加强传承人队伍培养。健全完善对非遗传承人的补助、奖励、发展和使用机制,在民族地区校园引进德艺双馨的民间艺人担任兼职传承教师,开展民间艺术传承教学,壮大民族文化和民间艺术传承发展生力军;每年组织国家级的民间艺人骨干能力提升和培训工作,帮助民族地区更好挖掘、保护、传承、发展民间艺术。
三是营造传承保护发展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文化和民间艺术保护传承的顶层设计,指导各地积极探索民间艺术创新发展模式,并给予政府专项基金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民族文化投入,通过搭建赛会交流平台提高民间艺术、手工艺从业者知名度,增强从业者的自信心、自豪感。同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重视民间艺术发展、尊重民间艺人多元发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