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协商议政

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胡刚:

构建“从有到好”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6月21日   第 03 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建立起全世界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比较低,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有很大差距。为缩小养老保障城乡差距,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转向“从有到好”,提出以下建议:

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为根本,探索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将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与个人缴费档次挂钩,经济较好的乡村可将部分集体收入按比例对参保农民缴费进行补助。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将定额缴费转为比例费率制,每年依照城乡居民的年收入情况等进行调整、缴费。三是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机制,尽快实现城乡居民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拓宽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和投资收益率。

以坚持人民至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一是整合城镇养老保险、农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高龄津贴制度,逐步构建无须个人缴费、现收现付制的国民养老津贴制度。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优化中央调剂金制度、提升养老保险统筹层级、增加国有资本划转及中央转移支付等,逐步缩减省际差距。三是适时扩大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建立起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支撑,以高龄津贴和提高养老待遇为补充的多维养老保障体系。

以重点人群重点需求为突破口,兜住、兜准、兜牢农村养老底线。一是将80岁以上农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6985元/年。二是将60-79岁农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4000元/年。三是充分关注失能、失独、失地等重点人群养老需求,在提升养老金标准的同时,分类完善和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确保提供满足基本需求的经济支持和养老服务。

以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改革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个人养老金试点。一是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覆盖范围,按照地区经济指标划定标准,确保做到无死角,避免经济发展与养老金发放标准倒挂。二是逐步建立农民职业年金制度,让农民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享受另一部分稳定的养老收入,增强“第二支柱”支撑作用。三是建立农村个人储蓄和商业养老保险制度,以账户制为基础,国家财政从税收和财政上给予一定支持,降低进入门槛,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参加,发挥“第三支柱”提升作用。

2024-06-21 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胡刚: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63720.html 1 构建“从有到好”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 63,720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