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聚焦

网络戾气歪风如何“刹”?

——部分全国政协委员解读《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本报融媒体记者 周佳佳 王晶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7月05日   第 11 版)

漫画/田福良

一段时间以来,“开盒挂人”作为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受害者众多,被“开盒”的对象既包括公众人物,也包括普通人,而被“开盒”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

网络暴力为何难以根治?网络戾气歪风如何“刹”?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要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

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开盒挂人”等危害严重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规定》能够有效应对当下更为复杂的网络暴力问题,通过多部门协同共治,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如何从源头上治理“开盒挂人”?

50元可查单人户口,400元查全家,500元查外卖地址、开房记录,2000元能通过手机号查定位……在网络上流传的“开盒”服务中,只要向开盒者提供身份证或电话号码,就能查出想要“开盒”的那个人的绝大多数信息,甚至只要你愿意多花钱点,还能买到个人的车辆记录、航班信息、银行流水等。

“开盒挂人”是将“被开盒者”置于“互联网裸奔”状态。“在互联网世界,几乎每个人都无处可藏,所有个人信息都可能随时被暴露在公众眼前。可能因为网上留下的一句评论、一张风景照,也可能因为一张社交平台的自拍照,就可能为‘开盒’提供了可乘之机。”全国政协委员、网络文学作家蒋胜男说。

“开盒挂人”让人不寒而栗,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究竟谁在售卖你的隐私?这些“开盒”背后藏着什么样的黑色产业链?

蒋胜男说,一些掌握了大量用户个人信息的银行、房地产、装修、快递等行业从业人员,成为个人信息贩卖黑色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

“但因为涉及的链条较长、责任主体较多,再加上溯源成本高,发现、查处难度大,处罚、赔偿力度小等原因,导致这条个人信息贩卖的黑色产业链有了巨大的投机空间。”对此,蒋胜男表示,网络暴力必须强调源头治理。除了要对“开盒”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大惩处外,还必须锁死“开”的路径,为个人信息保护加把“锁”。

蒋胜男建议,除了个人用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保护个人信息之外,相关政府部门、执法机关要严查个人信息泄露和倒卖,从源头切断产业链,铲除“开盒”背后的利益交换。同时,相关各方应及时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多个文件,打击规范各类网络乱象,维护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重拳之下,网络暴力却花样翻新,危害日益严重。

以“开盒挂人”为例,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分析称,相比其他网络暴力,“开盒挂人”体现出三个显著特征:信息泄露范围广、信息泄露速度快、信息泄露后果严重,因此,这种网暴行为性质更为恶劣,危害面也更广。

如何根治“开盒挂人”?贾海洋建议首先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开盒挂人”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规定》的发布即是这方面的体现。另外,要着重加强网络信息监管。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形成合力,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普法宣传,督促指导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为遭受网络暴力信息侵害的用户提供帮扶救助等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韦震玲表示,我国宪法法律依法保护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权等权利不受非法侵害,对于侵害行为也明确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开盒挂人”的违法犯罪性明显。“要依法落实好平台等管理者和治理者的责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6字”原则的治理力度有多大?

“《规定》最大的亮点是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包括加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建立健全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对网络论坛社区和网络群组的管理、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等。”贾海洋表示。

在贾海洋看来,源头防范方面,强调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网络暴力信息的产生,加大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力度。在防控结合方面,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对网络暴力信息的监测和处置机制。

“标本兼治是《规定》的重要原则,既要治理网络暴力信息的表面现象,也要深入探究其深层次的原因。为此,要加强用户账号信息管理,为遭受网络暴力信息侵害的相关主体提供账号信息认证协助。”贾海洋解释道。

“在协同共治方面,倡导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形成合力。” 贾海洋进一步表示,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普法宣传活动,督促指导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也为遭受网络暴力信息侵害的用户提供帮扶救助等支持,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与和谐。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对网络暴力在不同领域维度都有进行规范,根据网络暴力造成的危害程度在刑事、民事、行政方面都明确有相应责任,这些责任不仅针对施暴者,也对管理者治理者的权利义务有明确规定。《规定》提出的要求,实际上是对责任落实的要求,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韦震玲表示。

谈及“16字”原则中透露的网络暴力治理方略,蒋胜男尤为关注MCN(多频道网络)机构。她表示,近年来,在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流量经济”肆虐盛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控制大量平台账号的MCN机构成为网络暴力的‘操盘手’,在这些机构营销号的‘推波助澜’之下,网暴愈演愈烈,他们还能通过平台进行流量变现。”

“《规定》明确,对组织、煽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对该机构及其管理的账号采取警示、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入驻清退等处置措施。”蒋胜男认为,这些治理措施能进一步推动MCN机构加强内部自查和培训、加强内容方面的把关、加强对网络安全相关内容的考核,积极促进治理与自律相协调、规范与发展相统一,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向上向善的清朗网络空间。

▶▶▶网暴治理如何实现全方位、无死角?

“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作为一个加重情节在《规定》中得以明确,这很有必要,对于遏制网络暴力的出现、蔓延和加剧具有现实意义,关键要定义好这种行为的性质、标准、尺度,确保精准识别、精准执法。”韦震玲建议,要建立完善网络治理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推动网络综合治理落地见效。

面对不断更新迭代的新技术、新业态可能带来的新的网络暴力情形,网暴治理如何实现全方位、无死角?

“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以便于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及时发现和识别网络暴力信息。其次,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综合事件类别、针对主体、参与人数、信息内容、发布频次、环节场景、举报投诉等因素,及时发现预警网络暴力信息风险。三是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普法宣传,督导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并接受社会监督。”贾海洋建议。

“同时,加强用户账号信息管理。为遭受网络暴力信息侵害的相关主体提供账号信息认证协助,防范和制止假冒、仿冒、恶意关联相关主体进行违规注册或者发布信息。还应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提供网络暴力信息防护选项,以便于用户通过设置来屏蔽陌生用户或者特定用户以及本人发布的信息禁止转载和评论等。”贾海洋进一步表示。

“为确保《规定》在落地执行中切实有效发挥作用,还应加强宣传普及、强化监管执法、建立举报机制、加强技术支持、开展社会共治,从而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贾海洋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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