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进入新时代,亦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乡村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其现代化进程不仅关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更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
目前,我国乡村治理正实现从“管理民主”迈向“治理有效”的转变,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正在完善中,各地亦涌现出不少积极的探索案例。
本期民意版聚焦乡村治理。
——编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明确了社会治理有助于夯实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基础。进一步看,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点,是国家强盛、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的基本谋划,要通过党政领导负责、基层民主协商、社会公众参与、全面法治保障等环节,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幸福乡村。
乡村既是基层社会,又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单元。乡村治理一头联结着基层社会治理,基层安则国家安,一头联结着乡村振兴,乡村兴则国家兴。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关系与行动、公共与私人、团结与合法性等经典范畴都在社会中不断维持、再造。生机勃勃的变化、流动与交流在基层社会展开,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也在基层酝酿、发生甚至激化。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要让政策信息下达群众、让群众需求及时上传,协调利益、纾解民情,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乡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立足之地,是新时代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的关键,是城市化、工业化、全球化等浪潮冲击之下不可忽视的文明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要以产业兴旺迈向共同富裕、以生态宜居迈向绿色发展、以乡村文明建设将农耕文明提升到社会主义新阶段,以发展保障治理、以振兴提升治理水平。
另一方面,中国地域广阔、自然环境复杂、区域发展各有特色,乡村治理在不同地区面临着不同的挑战,可以说,有多少类型的乡村社会,就有多少种乡村治理难题。解决难题的关键在于,党的领导是共同的思想引领,人民群众的实践不断促发智慧方案。在考察、学习中,我们深切体会到,乡村社会治理是系统工程,党建是引领,队伍是关键,人民群众是动力源,经济发展是治理基础。
▲▲▲ 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做好乡村治理,首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重点推进治理权力与治理责任相匹配,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管理,服务基层;完善政策体系,规范治理行为;推动资源向基层下沉、向边际收益最大的地方投送;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应群众需求和社会变革,创新党组织设置、管理、动员和活动方式。
在浙江、西藏、云南等地调研时,我们看到大量年轻的、生机勃勃的驻村干部、乡村振兴专干,搭建了一个会用心、善用力的乡村治理骨干队伍,切实壮大了乡村治理力量。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巴嘎乡的村史馆中,当地村民搜集整理了不同时期的档案资料、新闻报道、民间文书等,列出了岗莎村的历任班子成员,西藏和平解放以后、人民公社时期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基层干部和不同时期的治理实践一一展现,生动刻画了基层党组织的乡村治理历程。
▲▲▲ 全面提升乡村社会“三治”融合的治理能力
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三治各有重点、彼此又有机联系,以自治为基、法治为纲、德治为魂。
我们在西藏自治区调研时发现,党委政府结合地方特色,进一步统筹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五治融合”,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引领正确的政治格局、有深入基层的法治保障、有鲜明的道德模范感召、有地方文化焕发生机、有高新技术作为手段,乡村社会展现新颜,民族团结再谱新篇。
托林寺片区管委会主任曲桑在汇报当地文物保护、寺庙管理时,用丰富的细节梳理了西藏佛教后弘期、即公元11世纪初以后的历史,强调这是佛教中国化的重要阶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保持开放、自我更新的体现,充分体现出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团结在一起,不仅是当前的现实,而且有历史的渊源。
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基本保障,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哨。一方面要加强乡村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的建设,提供全面充分的法律资源,另一方面要加强具体的、贴近农民生活和需要的普法宣传,培育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引导干部群众将法治思维落实到治理实践,主动作为,突破困局、僵局,化解矛盾,增进共识。
推动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的有机结合,还需要加强自治能力、提高德治水平、反对陋俗迷信、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民情沟通日、村民说事等各种形式的自治方式,反映民情、化解矛盾、帮扶救助、促进和谐。其中,诸如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内容可纳入村规民约,变成具体的、与每个人有关的条文,约定而俗成,乡村居民的日常行为得以潜移默化地改变。在各地调研中,可以看到不同时期的村规民约,既体现了时代特征,又具有内在的道德与价值观念,特别是,群众积极参与制订、落实村规民约,本身就是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的过程。
▲▲▲ 积极提升城乡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基层问题千变万化,基层发展重点与时俱进,群众需求不断更新,相应地,对治理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西藏地广人稀,情况复杂,依靠传统治理手段已难以满足时代需求。
在拉萨八廓街道鲁固社区,年轻的社区工作者在“全科社工、全能服务”的鲜明目标之下,对标群众需求、提升即时反应能力。在札达县托林镇札布让组,高新技术为新型民宿建设和运营提供了便利,为社会治理插上了翅膀。信息化手段有助于及时感知社会动态,畅通信息渠道,有助于克服部门的、区域的种种间隔,辅助及时、有效、正确决策。
▲▲▲ 积极发挥各级政协组织及基层政协委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在党组织领导、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格局之下,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人人尽责,强调需要推进协商共治,各级政协组织与政协委员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
在西藏,调研团队看望了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强巴遵珠、政协第十一届阿里地区委员会委员马艾乙布、政协第九届札达县委员会委员索朗白姆等老委员,听取了他们在地方社会治理、文化继承与创新等方面的成就与期待。政协协商与基层治理有效结合,既有助于委员提升议政建言能力,又有助于治理效能的提升。
社会治理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行动,而是所有相关主体通过有效整合而形成合力的过程,是全民参与的大合唱。乡村每个治理主体应相互协同,共同治理,才能实现各个主体间的良性互动,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一个有序的发展空间。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