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协商议政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

提升乡村服务基础设施 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7月17日   第 03 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20年我国农村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达1.21亿,占农村总人口的23.81%,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与日俱增。我国传统的农村养老方式主要是依靠家庭或者集体养老,而随着家庭人口结构的转变以及劳动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农村养老方式也亟待作出改变。

现阶段农村养老服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员配备与专业化培训不足。当前,农村养老服务往往局限于提供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却忽视了老年人对身心健康的专业性和个性化服务需求,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和个性化。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服务供需双方难以有效对接。二是服务设施与供给地域不均衡。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了农村养老服务的整体框架,但偏远地区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养老服务的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当地老年人的需求。三是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在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大量留守老人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难以得到有效照护。

为此,建议: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适老化改造,缩小城乡养老服务差异。加强交通设施适老化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确保老年人能够方便地前往医疗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提升硬件设施,加大财政投入,优先支持农村地区的养老设施建设。

改善农村地区的通信和医疗条件,推广智慧养老。在农村地区推进宽带和移动网络全面覆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适合农村地区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使远程医疗、健康咨询、紧急呼叫等服务成为可能,为居家养老提供信息化支撑。

在农村地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筹资方面,在不增加现有筹资水平的前提下,每年分别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中各划转10元,共计20元每人每年,建立农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为重度失能老人提供照护服务。在护理资源配置方面,对重度失能老人进行适度集中供养、集中照护,以缓解因农村地区空心化而带来留守失能老人无人照料的难题。

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有关部门按需制定国家和地方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大纲,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与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开展合作,面向养老服务人员开设专业课程,对老年人护理、心理健康、康复护理等专业领域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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