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中,知识分子大多以教书、编书为业,收入不高,一般都很穷。鲁迅是不是这样呢?答案是否定的,鲁迅不差钱,或者说是一位基本实现了经济独立的文化人。
鲁迅的收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工资收入、兼课收入、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收入以及写作、翻译和编辑收入。这里面其他方面都好理解,就是一项“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收入”需要解释一下。资料显示,从1927年12月到1931年12月,整整4年零1个月时间,由蔡元培推荐,鲁迅受聘为大学院特约撰述员,得月薪300元大洋(1929年1月起《鲁迅日记》中改称为“教育部编译费”,实质上是一回事)。由大学院和教育部定期支付49个月之久,未曾拖欠,共计14700元大洋,折合黄金490两。教育部编译,这是额外的工作,所以鲁迅当然会得到额外的报酬,这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有专家更是细致地进行了比较,鲁迅前期(北京时期)是以公务员职业为主,14年的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164万元、2009年328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9000多元、2009年人民币近2万元。这样的月收入,放在现在也是蛮高的了。
收入有保障,生活方面当然也要改善。1923年,鲁迅花了800元大洋买下北京阜成门内的一套四合院,他在上海住的是小洋楼。同时,较高的经济来源也促进了他的读书写作。以购书为例,鲁迅从1912年5月抵达北京,到1936年10月在上海病逝,在24年又5个月的漫长岁月里,鲁迅一共记载了25篇书账(每本日记一篇),共计购书9600册,及古碑、刻石、画像等拓片6900张,这就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这些文化消费也是难以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