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高度重视作为我国教育体系兜底工程的特殊教育的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如何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育人质量,科学开展特殊教育实践?本期邀请学者及一线实践者共同探讨。
——编者
“整体上来说,自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实施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2017年实施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2022年实施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三个关于特殊教育的专项政策颁布以来,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整体处于较为良好的发展态势。”近日,北京联合大学教授刘全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如是概括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情况。
在刘全礼看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特殊教育的系列政策精神的延伸,也是基于现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的情况所进行的理性决策。
梳理历届党代会报告可以发现,特殊教育始终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关切。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党的二十大提出“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特殊教育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位置更加凸显。教育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345所,比上年增加31所,增长1.34%。共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15.5万人,比上年增加8720人。共有特殊教育在校生91.2万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34.12万人,占比37.42%;在其他学校就读在校生57.08万人,占比62.58%。师资方面,全国共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7.7万人,比上年增长5.91%。
“从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工作来看,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工作稳中有进。现阶段全国已有100所左右的本科或专科院校设立特殊教育专业,以培养特殊教育工作者。同时,也设立了一定数量的包括专硕在内的硕士点,一些高校还能授予特殊教育的博士学位。”刘全礼介绍。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指出,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刘全礼表示:明确对特殊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供给非常必要。“由于特殊教育学校数量较少、学校班额小。因此,在一些地区以生均经费定额的方式比划定特殊教育占教育经费比例的方式,更能保障特殊教育的经费供给稳定。”
“在经费保障方面,更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在地方建设长效的对特殊教育的供给保障机制,以确保特殊教育不会陷入过去那种地方政府‘想给经费就给点、不想给就切掉’的尴尬境遇。”刘全礼说。
在教师配比方面,刘全礼建议,要进一步保障特殊教育的师生配备比例。“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很大的不同。这主要是因为特殊教育的孩子存在各种发展障碍,需要得到教师关注和引导的内容就会更多。因此在同样的学生数量规模背景下,对教师的数量和专业要求也相应更高。”
刘全礼向记者介绍,在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及教师配比等方面,不同地区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一些地方特殊教育保障工作做得更为到位,如北京地区在多年前,生均公用经费已经过万元。再如,山东地区的特殊教育师生配比已经可以达到1:2.5左右。”
在刘全礼看来,地方政府是否重视并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是当前发展特殊教育的关键。“当前,个别地方存在一个学校挂两套牌子的情况。具体来说,就是普通学校同时挂了特殊教育学校的牌子,但并没有多少特殊学生。”“与此同时,很多地方对特殊教育质量关注不够。一些地方的教育局领导甚至会直接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说:‘你们特殊教育学校最重要的,就是保证学生不出现问题。’从地方教育管理者的重视和关注这一视角看,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刘全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