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体医融合”作为一项国策已被写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更是把“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深化体卫融合”放在了建设健康中国、体育强国的突出位置。目前,作为“体医融合”学理支撑的我国运动医学事业在过去十余年取得长足发展。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人口老龄化的进展,运动损伤和肌骨关节退行性疾病的发生增加,对运动医学从业者提出了新的挑战,“运动促进健康”将成为我国运动医学学科的重要发展方向。但目前,我国运动医学学科归属问题并不明确,学科性质还不清晰,研究对象也不明晰,还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深化“体医融合”,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建议:一、明确运动医学属于医学而非体育学。一是从《实用运动医学》《现代骨科运动医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3745-2009)等专著来看,运动医学应属于医学门类之一,属于临床医学下设的二级学科。二是从人才培养角度看,培养“懂体育的医学专门人才”才是运动医学学科的任务。因此,运动医学应当属于医学,而不属于体育学范畴。
二、明确运动医学属于临床医学而非基础医学。运动医学学科的研究方法是“通过直接观察和与患者沟通”,研究内容是疾病的病因、诊断、治疗和预后,并且其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更具有临床医学的学科特征。因此,运动医学应当是与内外科等平行的临床二级学科,而不属于基础医学范畴。
三、构建科学的运动医学学科体系。明确运动医学的学科体系,将运动医学学科划分为运动促进健康、临床运动医学、运动康复三个主要学科群,其中运动促进健康学科群与运动预防医学和健康管理有关;临床运动医学为运动医学的主体学科群,主要研究运动过度、运动方法不当和缺乏运动导致的问题;运动康复医学学科群为研究后遗运动功能障碍人群肢体功能恢复的学科群。同时,还可将运动医学史等部分人文社科类学科纳入学科体系。
四、调整运动医学学科设置和建设主体。建议由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等牵头,在修订学科目录时,将运动医学划归到医学学科体系之下,所有体育学专业开设的运动医学课程更换为体育保健学。同时,在运动医学学科建设主体上,逐步实现由科研院所向医院和医学院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