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业态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新业态发展对外贸增长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各有关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助力外贸新业态快速发展。
为此建议:
一、完善跨境电商相关政策法规,做好相互间有效衔接。研究调整跨境电商正面清单和个人限值限额。研究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城市,增加药品种类。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可行性研究。完善跨境电商退货措施。明确海外仓认证标准,进一步落实支持政策。
二、建立健全市场采购试点动态评估和退出机制。完善地方外贸考核机制。强化市场采购出口监管,健全综合治理体系,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部门间联合监管。
三、加快更新和扩大区内保税维修产品目录,将新能源汽车、风电设备、5G基站等纳入目录。完善保税维修试点核批会商机制,细化准入标准,简化审批流程,建立退出机制。充分发挥综保区政策优势,进一步明确保税再制造准入条件和管理要求,支持高端制造企业开展再制造业务,并探索在区外开展试点。认真做好再制造产成品进口试点工作,尽快形成试点成果,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健全部门间联合监管、数据互联、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作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规范、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