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政协新闻

畅通城乡要素循环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本报记者 孙金诚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6月27日   第 04 版)

“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改变目前基本资源要素——人、地、钱主要由农村流向城市的问题。”6月26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专题分组讨论中,针对当前我国城乡差距大,生产要素长期单一地从农村流向城市的问题,孔令智常委如是说。

在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顺应城乡融合发展大趋势,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促进发展要素、各类服务更多下乡,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在孔令智看来,资源要素流动困难,资本流入意愿不强,农民技能不足限制农民发展空间,都是阻碍农村资源要素流动的现实障碍。他表示,要破除现行的城乡要素隔离体制,改变各类要素在城乡之间不合理的流动格局,对各类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这是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发展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物质保障。

对此,他建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理顺农民和土地的关系,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激发农民创造性,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建设,促进乡村更加均衡发展,提升乡村吸引力,以留住人才;增强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农业的财政补贴,鼓励农村集约化生产经营,提升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农村人口流动性增强,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自愿有偿退出等需求逐渐凸显。近年来,各地积极推动“三权”退出进程,全力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但由于“三权”退出尚处于探索阶段,当前还面临着相关法律法规支撑不足、资金筹措机制不完善、“三权”退出补偿标准尚未明确、进城落户农民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

如何保障好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既关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也关系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

王飚常委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明确退出机制,明确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三权”的法律许可、工作机制、操作流程,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三权”等合法权益;加大多元投入夯实补偿保障,为农民提供多样化补偿选择;实行统一社会保障补贴标准,让进城落户农民在城镇稳得住、有保障;探索吸引人才回乡体制机制,允许有回乡反哺意愿的城镇人员有偿使用宅基地,为全面乡村振兴注入活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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