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也强调“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物质支撑。”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我国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调研发现,目前各省市区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比世界产业前沿趋势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需求,仍然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一是“普适性”的政策聚焦不足。各地新兴产业宏观性政策偏多、落地性举措相对较少,有关扶持政策准入门槛高,与新兴企业发展特点不相匹配。二是“跟风式”布局隐患凸显。有的地区在“大项目”偏好下盲目跟风布局风口产业,碳纤维、多晶硅、硅钢、新能源汽车、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产能过剩现象逐步凸显。三是“结构性”短缺矛盾突出。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与市场主体应用转化断层,存在基础研究缺位、应用研究空转,“创新应用各是各”的困境。四是“潜规则”藩篱亟待破除。部分地区还存在显性或隐形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壁垒,“口袋规则”“隐形门槛”“窗口指导”阻碍了要素合理流动和市场公平竞争。
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统筹谋划布局。加强全国“一盘棋”规划引导,从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出发,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引导各地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明确细分领域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路径,制定完善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和不同成长周期的分层次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二是培育壮大集群,错位协同发展。遵循产业集群发展、演进和创新的内在规律,开展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动态评估,推动集群功能定位与集群发展协同匹配,提升集群内部和集群之间产业链协同和专业化协作分工,加快形成世界级、国家级、区域级产业集群梯度培育格局。
三是推动要素深融,强化自主创新。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龙头企业整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建立创新联合体,推动科学仪器设备、科技基础设施等开放共享。持续完善“政府产业基金+多元风险投资”投融资机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原创性、颠覆性创新项目支持,促进产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自由高效流动。
四是发挥市场作用,打造良性生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政府有为和市场有效更好结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生态。持续深化粤港澳、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形成区域利益分享机制,推动企业主体平等准入和享受政策。对市场经营主体反映集中的隐性准入壁垒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推动新兴企业平等准入和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