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司法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已有14万多家政府机关配备法律顾问,发挥了科学决策“智囊团”、依法行政“助推器”的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把法律顾问制度看成摆设,轻视甚至漠视法律顾问工作的现象还不少。为此,建议:
优化制度设计,保障法律顾问专业性作用的发挥。当务之急是要从制度上明确,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应在完整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规定,独立思考、提出顾问意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强化法律顾问制度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对法律顾问介入的时间方式、应回答的主要问题及依据、法律风险、顾问意见建议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保障实施。
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服务监督作用。应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对党政机关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重大决策、重大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谈判、大资产处置等活动,发挥法律顾问独特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