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6月,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成立,著名戏剧家曹禺担任了第一任院长。上任之初,曹禺就给人艺立下一个规矩:不管是专业编剧,还是业余作者,写戏时都要先写一个提纲。然后,交给他“号脉”。
曹禺创作经验丰富,而且独具慧眼,谁的提纲里有“干货”,谁的提纲虚头巴脑,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他常叮嘱青年编剧:“剧作家的劳动就是想,不断地想。但是一个剧本,首先得有‘酱肘子’,不然戏的主体部分就立不起来。光撒‘胡椒面’不行,因为旁枝侧叶再多,再华丽,也是枉然的。”
曹禺从来不听提纲,只看提纲,而且对提纲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只能写在一张300字的稿纸上,还要字字入格,多一字都不行。在曹禺看来,“提纲写得越花哨就越是自欺欺人。真正有戏的地方,用不了几个字就可以表达出来”。青年编剧们都有“下笔千言,口若悬河”的毛病,这下子可犯了难。每次写提纲,他们都要使出全身的本事进行凝练和压缩,甚至如同写诗一样,字斟句酌。
曹禺不仅提倡“短”,更注重“新”。他对中外古今的名剧了如指掌,谁想在他这儿蒙混过关是绝对不可能的。当他发现交来的提纲里有别人用过的“套子”,就会不满意地说:“普通普通”“一般一般”“现成现成”。
曹禺认为,“要想写好某一种人的性格,构思好戏剧的某一类冲突和悬念,必须了解世界文学作品已达到的高度。这样,你才不会重复,不嚼前人嚼过的馍。不熟悉这些,就不会有独特的创造,没有这种独特的创造和发现,是写不出好作品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