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家》,是巴金的代表作,他曾两易其名而后定。
巴金留学法国期间,就已萌生了创作《家》的心思。但当时拟以“春梦”为小说名,他在《关于〈激流〉》里说:“1928年11月回国途中,在法国邮船四等舱里,我就有了写《春梦》的打算。”
巴金在专制的封建大家庭里生活了19年,他说:“那十几年的生活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梦魇!表面上富裕繁华热闹的大家庭,上演着一出出闹剧、悲剧,终于走向衰败直至灭亡,犹如黄粱一枕。”
回国后不久,大哥尧枚从老家成都来上海看望巴金,巴金与他讲起了写《春梦》的计划,并告诉他,准备把家里的人和事写进小说。
大哥表示支持,回成都后写信来大加鼓励:“《春梦》你要写,我很赞成;并且以我家人物为主人翁,尤其赞成。”
对于作家来说,创作了小说要“嫁”得出去,方能体现其价值。到了1931年初,发表的机会终于来了。上海《时报》向巴金约稿,请他写一部长篇小说,在该报每日连载1000字左右。巴金答应了下来,他要写的正是《春梦》。
写完《总序》,巴金考虑书名用《春梦》不甚妥当,还是改成《激流》好。他在《关于〈激流〉》中解释道:“决定把《春梦》改为《激流》。故事虽然没有想好,但是主题已经有了,我不是在写消逝了的渺茫的春梦,我写的是奔腾的生活的激流。”
1931年4月18日,《激流》开始在《时报》第一版上连载。报社精心设计了广告:本报今日起,连载新文坛巨子巴金先生作的长篇小说《激流》。
《激流》吸引了广大读者,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33年5月,《激流》由上海开明书店出版。付印前,巴金酝酿再改书名,认真斟酌定名为《家》。他写了一篇后记,告诉广大读者:“已经发表的《激流》,只是它的第一部《家》。《家》之后还有两个续篇《春》和《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