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协商议政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吴社洲:

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6月15日   第 03 版)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我国金融稳定安全的基础支撑,是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要素。2023年10月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需求相匹配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经历了系统性变革、整体性重塑,组织体系逐步完善,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覆盖范围更加全面。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我国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对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时代命题,协同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数智化监管转型有待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有待进一步推动。为此,建议:

坚持适配性,健全完善协同机制,从立法层面划清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的权责,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归属认领机制和兜底监管机制,强化对地方金融监管的监督问责。建立央地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地方金融有效监管的能力水平。推动金融监管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之间,以及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加强合作,进一步强化地方现代化金融监管体系。

坚持创新性,持续加大数智化监管力度,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构建金融监管综合系统,推动监管流程的标准化数字化。加强金融数据交换共享与安全保护,开发智能化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工具,提升金融风险识别水平,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监管目标。

坚持广泛性,深入覆盖金融活动各领域全过程,推动机构、业务和风险监管全覆盖,强化监管金融机构的准入、法人治理等,推动全周期、全过程、全链条的持续性监管。提高监管范式的科学性、监管工具的有效性和监管实施的协调性,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投诉举报流程、标准体系。

坚持精准性,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在市场准入、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各环节加强执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管审查与纪检法律贯通,提高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

坚持开放性,全面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全球金融监管制度协调和改革,加强同各方协商沟通。促进完善国际金融安全网建设,探索提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金融监管规范,推动跨境资本流动的穿透式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国际性传递,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2024-06-15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吴社洲: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63430.html 1 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 63,430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