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一部电影《少年的你》毫不遮掩地将学生欺凌问题展示在观众面前,让人感受到“问题少年”世界里丛林法则的残酷;而现实中,沉迷网络、暴力行为、低龄未成年人严重违法犯罪等案件频频登上热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今年4月通报的近3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情况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风雨过后,这些“少年的你”该何去何从,我们又该如何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7月11日,深圳市政协赴光明区育新学校就“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进行重点提案督办。政协委员和提案主办、会办单位代表共同探讨“转化一个孩子,挽救一个家庭,稳定一方社会”的可行性路径。
“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实要求,关系着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今年年初,深圳市政协委员马庆成作为无党派人士界别提案的执笔人,向市政协全会提交了《关于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学校教育的提案》。该提案被确定为市政府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
创办于1993年的深圳市育新学校原名“深圳市工读学校”。1994年,学校基于减少教育对象被贴为“问题学生”标签的考虑,将学校更名为“深圳市育新学校”。作为深圳市唯一一所专门学校,为帮助学生学习技能,回归社会,学校先后创办职业教育和德育基地,这种综合型的专门学校办学模式得到教育部和专家的肯定。
国家在新时期也对专门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2020年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的指引,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后面,加上了“专门教育”4个字。这是“专门教育”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去年,育新学校专门划出一块区域,市教育局与公安局监管支队在此联合成立深圳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已完成场所改造一期工程,提供80个学位,目前已接收了三期学生。”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邱成瑜介绍,深圳专门教育正以变应变,对国家的最新要求进行积极回应。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因年龄原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对于经常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家长管不住、普通学校管不了的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的教育矫治手段。专门教育是一个需要各部门合力的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运转机制。
“确实是这样,具体操作层面上,我们也只能是‘上午抓、下午放’‘抓了放、放了抓’。”公安部门也很无奈。
为此,提案建议,加快完善深圳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机制建设,制定配套入读专门学校管理办法,建立系统性规范性制度,使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真正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发挥教育、帮扶、感化、挽救作用。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长欧伟国现场回应,接下来,市公安局将协助市教育局,出台入住管理办法;明确矫治对象、入学条件、入读程序、审批流程、转入转出机制、矫治时限标准、转出跟踪帮扶等具体工作环节及责任部门,推动学校长远建设规划。
马庆成说,按照中央、省相关法律法规,凡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入读、转入转出,须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入学听证(评估)、审批等程序。当前深圳只有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能和机制仍待优化。建议在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实行专人负责,实体化运作,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入校评估、听证、审批等环节更高效、便利。
育新学校校长刘文成说,目前该中心的就读时限是三个月,第一个阶段是行为习惯的养成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完成考核后进入第二阶段,在养成好的行为习惯基础上,教授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第三阶段适当渗透职业技能课。学生走出专门学校后,司法机关会持续跟进三年,但由于该校学生家长很多没有固定的居所,只能通过电话追踪,以及与属地派出所合作管理,更好的回访机制仍在探索。
“三个月的时限并不一定适合每个学生,要对学生的问题程度进行分层分级,‘因材施教’。”深圳市政协委员孙亚华建议,专门学校在教育体系和课程设计上,要长远考虑学生走出专门学校后与社会衔接,合理编写教材。
深圳市委政法委、中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多位负责人表示赞同并指出,专门教育要与职业教育连贯起来,拓展功能。例如可以将中心作为军训、社会实践的场地,减少学生家长的排斥,解决“学生不想来,家长不想送”的问题,做好宣传工作,让专门学校更好发挥作用。育新学校有很好的基础,要进一步发挥办学模式优势,探索新时期的专门教育“深圳方案”。
专门教育体现的是对青少年中特殊人群的特别关注和关怀,也反映着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承担着使‘问题未成年人’真正成为一个健全的社会人的过程。”市政协副主席田夫说,“社会各界要形成合力,帮助他们把扣歪的人生第一粒扣子重新扣好。”